行业分类依据《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人社部发〔2015〕71号),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实际费率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基准费率基础上,按用人单位工伤发生率、工伤保险费使用等因素浮动核定,可能与基准费率不同。完整分类表见下方「附: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工资低于下限按下限缴,高于上限按上限缴。
深圳一档/二档医保共用同一基数上下限。
下限为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 项目 | 深圳户籍 | 非深圳户籍 |
|---|---|---|
| 是否缴纳 | 必须缴纳 | 不缴纳 |
| 缴费比例 | 单位 1%(在基本养老 16% 之外另缴,合计 17%);个人 0% | 单位 0%;个人 0% |
| 缴费基数 | 与本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同(同在养老基数上下限区间内取值) | |
| 费率合计 | 单位 17% + 个人 8% = 25% | 单位 16% + 个人 8% = 24% |
| 资金去向 | 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不进个人账户) | — |
| 退休待遇 | 可按缴费年限享受地方补助(见下方公式) | 不享受地方补助 |
| 行业类别 | 基准费率 | 行业名称(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
| 一类 | 0.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 |
| 二类 | 0.4% | 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新闻和出版业,文化艺术业 |
| 三类 | 0.6% |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娱乐业 |
| 四类 | 0.8% | 农业,畜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体育 |
| 五类 | 0.9% | 林业,开采辅助活动,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
| 六类 | 1.0% | 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 七类 | 1.2%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他采矿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
| 八类 | 1.4%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 |
行业类别由社保征收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确定;劳务派遣企业可按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或按多数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确定。实际费率在基准费率基础上浮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