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工资条分别填写个人缴纳的四项金额,系统自动加总(无需自己合计)。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以下各项均按每月扣除标准列出(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国发〔2023〕13号提高后的标准)。勾选后金额框自动填入标准额,可按实际情况修改;大病医疗为年度汇算清缴扣除项,月度预扣预缴阶段不扣除。
合法降税:雇员律师的分成收入可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办案费用),标准由各省税务局在分成收入的 30% 比例内确定(国税发〔2000〕149号第五条),扣除后余额并入雇员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计税。此扣除受益方是雇员律师本人(减的是其工资薪金个税),非律所税负。
当前城市深圳:适用广东省确定比例 30%(粤地税发〔2000〕251号)。
合法降税:佣金收入先减除 20% 费用,再扣除 25% 展业成本(即佣金 × 60% 计入综合所得),并按累计预扣法减除 5000/月、三险一金、专项附加等(财税〔2018〕164号第三条)。若同时有底薪,请在「本月税前工资」栏填底薪,两笔合并计算。
合法降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减征个税,具体幅度由省级政府规定(个税法第5条)。如广东省综合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 90%、每年最高 9 万元(广东省税务局2022年公告);需持有有效证件。
合法降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 183 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财税〔2019〕97号,延续至 2027-12-31 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
计算规则: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12」确定的数额,按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以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额计算应纳税额。
合法降税:年终奖可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两种方式,二者择低申报。填写本栏(您预计的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即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已减除 6 万/三险一金/专项附加后的余额)后,可自动对比两种方式的税额,帮您选税负更低的方式。
合法降税:劳务报酬预扣率(20%–40%)通常高于综合所得年度税率。年度终了并入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可减除 6 万元/年减除费用、三险一金、7 项专项附加扣除,多数情形下可退税,请记得在次年 3–6 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办理年度汇算。
合法降税: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属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并入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可减除 6 万元/年、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多数情形下可退税;稿酬已减按 70%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属法定优惠。
合法降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每年可按 60000 元(每月 5000 元)标准减除投资者本人的基本减除费用。⚠️ 若您同时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且已在其中扣除过 6 万元,此处应填 0,避免重复扣除。
投资者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可在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合法降税:取得经营所得且没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 7 项专项附加扣除(年度据实,标准同工资薪金)。
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每月 200 元限额)、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每年 12000 元限额)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合法降税:纳税人负担的出租财产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准予扣除,但每次(月)以 800 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可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
合法降税: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不符合满五唯一的,能提供完整原值凭证的按(收入−原值−合理费用)×20% 计算;不能提供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征收。
合法降税: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限售股、非上市公司股权、合伙企业份额等不适用)。
合法降税:不同性质的利息、股息、红利及偶然所得,享受不同的免税/减征政策,请据实选择,可合法降低税负。
合伙人律师应凭合法有效凭证扣除费用;确实不能提供凭证的费用按 8%/6%/5% 核定扣除的规定曾于 2013–2015 年执行(公告2012年第53号),现以查账征收、合法凭证为准。
每年 60000 元基本减除费用;若已在综合所得中扣除过,此处填 0 避免重复扣除。
律师个人承担的按律师协会规定参加的业务培训费用,可据实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第四条);按规定缴纳的律师协会会费等,属经营"其他支出",凭合法有效凭证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七条)。
通过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等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限额 = 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 30%,一个项目扣不完可结转以后年度继续扣除(个税法第6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三条)。
纳税年度发生的经营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生产经营所得弥补,结转年限最长不超过 5 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十七条)。